案例简介
2024年8月,消费者李先生反映其通过抖音平台与江海区某数码店约定购买一台三网通苹果13手机,但到店支付2000元后发现所购手机不符合约定,遂要求商家退货退款。商家以手机已录入信息和使用流量超额为由,拒绝退货退款,并建议其更换或加钱购买三网通苹果13手机。消费者在分期支付3900元购买该款手机后认为不合理,遂向江海区消委会投诉,要求其介入协商,督促商家退款并取消分期贷款。调解过程中,该会指出涉事双方已签订合同,应按照合同条款履行约定,但相关收据及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商家在销售过程中未明确告知商品完整信息,未切实履行法定义务。经耐心沟通和释法宣传,商家同意退款,消费者对此表示满意。
案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案中商家应向消费者交付合格的建材产品,当然也包含外观符合质量状况的建材产品,如产品本身存在质量缺陷导致消费者出现财产损失的,消费者则有权向商家提出赔偿要求。本案中,过错一方属于商家,通过耐心调解,双方达成赔偿协议,有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购买建材产品等大宗商品时,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以下事项:注意查验建材产品的外观一致性、产品合格证等,可现场查验质量状况;与商家签订建材购买合同,在确认合同主体资格前提下,在审查合同条款时,重点关注规格、价格、质量、付款期限、违约责任、合同履行、争议解决等方面条款;当自身合法权益受损时,及时与商家沟通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到相关行政部门或当地消委会投诉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进行维权。
来源:江门市消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