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是生命之基,珠海市香洲区卫生健康局肩负使命,切实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
为深入贯彻健康中国战略,推进健康珠海行动,加强职业健康管理,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香洲区卫生健康局正逐步建立健全的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积极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活动。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现场咨询活动
因为职业病的发生往往呈现群体性,并且大多比较隐秘,所以一开始劳动者可能觉得无所谓,一旦时间长了就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伤,严重影响劳动者的身心健康。
所以,关注职业健康,提早了解职业病,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至关重要。
什么是职业病?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 有用人单位 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2、 有职业史 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3、 有接触史 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4、 合法 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法定职业病有哪些?
根据《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我国目前法定职业病共有10大类132种。
1. 尘肺。有硅肺、煤工尘肺等。
2. 职业性放射病。有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 、外照射慢性放射病 、内照射放射病等。
3. 职业性化学中毒。有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等。
4. 物理因素职业病。有中暑、减压病等。
5. 职业性传染病。有炭疽、森林脑炎等。
6. 职业性皮肤病。有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等。
7. 职业性眼病。有化学性眼部烧伤、电光性眼炎等。
8. 职业性耳鼻喉疾病。有噪声聋、铬鼻病。
9. 职业性肿瘤。有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癌,联苯胺所致膀胱癌等。
10. 其他职业病。有职业性哮喘、金属烟热等
PS:对职业病的诊断,应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职业病应该如何预防?
职业病可涉及职业危害的各个阶段,应当积极开展三级预防,尤其要加强一级预防和二级预防,这样可以有效地减少职业危害。
一级预防 消除或控制不良工作条件,使劳动者尽可能不接触或少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这是消除职业危害的根本措施。如改变生产工艺过程;对高危人群制定出就业禁忌证等。
二级预防 早期发现病损,采取相应措施。当第一级预防未能达到要求,职业性有害因素开始影响劳动者健康时,应尽早发现,及时处理。为此,应开展早期健康损害的检查和相关检测,防止病损的进一步发展。
三级预防 对已患病者,做出正确诊断,及时处理,包括及时脱离接触并进行积极治疗,防止病情恶化和出现并发症,促进康复。
如何进行职业病诊断?
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职业病诊断,申请职业病诊断需携带以下材料:
⑴ 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等);
⑵ 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⑶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⑷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
⑸ 与诊断有关的其他资料。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了劳动者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3、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4、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6、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为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香洲区卫生健康局多措并举。通过加强用人单位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定期对辖区内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进行巡查和监督,积极开展中小微型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治理帮扶行动。
到企业调查了解职业病案例情况
到企业开展职业卫生检查
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为契机,不断推进职业病宣教工作等,及时督促、指导用人单位,增强职业病防治意识,提高各类人员防护能力,让劳动者享有更加安全、更加健康的工作环境。
卫生监督协管培训会议
劳动者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应倡导职业健康工作方式,树立职业健康意识,争做职业健康达人!
珠海市香洲区卫生健康局法治监督科:陈锦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