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栏港一名司机为了省钱,自己买下一辆货车,跑到斗门买了800升汽油。开车来到高栏港大道时,因为心虚撞上了交警岗点的警示锥,被交警查获。由于司机驾驶货车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案件已移交给交通运输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4月6日晚上9点多,一辆粤C3××L3号货车沿高栏港大道北往南方向行驶,来到铁路大厦路段时突然失控,冲向交警岗点的警示锥。一阵撞击声后,司机一把推开车门走下车,高栏港交警立即上前查看。司机见到交警后很是紧张,低着头不敢跟交警对视。交警立即让司机打开车门接受检查,司机犹豫了很久才将车门打开。车门一打开,一阵刺鼻的汽油味飘了出来。只见车厢内放了一个巨大的铁罐,旁边还放有一个计量器。交警问司机这里面装的是什么,司机回答说是800升汽油。
经调查,司机邝某有一辆小汽车和一辆摩托车,由于工作需要,他每天都得开着车到处送货。最近高涨的油价,让邝某倍感压力,于是他觉得不如自己去油库买油。经过多方打听,邝某找到了正准备出售货车的赵某。赵某的这辆货车原本就加装了一个铁架,又有一个装载化学品的铁罐,正好可以伪装来运载汽油。4月6日晚上6点多,邝某花了1.1万元买下这辆货车,还没来得及过户就开去斗门某油库买油。他以7.5元/升的价格买了800升的95汽油。邝某心想现在95汽油的市场价格是9元左右,自己去油库买油,一下就便宜了1000多元。随后,邝某想着试一试新买货车的手感,于是绕到高栏港大道,谁知就遇上了交警。邝某害怕私运汽油被发现,加上对这辆货车还不熟悉,一下就撞上岗点附近的警示锥,反而被查获了。
由于邝某驾驶货车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案件已移交给交通运输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法律规定: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六章第五十七条规定,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运输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以上10万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珠海交警提醒您,汽油、柴油属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散装运输必须使用专门车辆,配置安全防护装置,运输过程中有严格的管理规定。为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交警部门对严重交通违法零容忍,请司机朋友们切勿抱有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