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单”是由卖家提供购买费用,帮指定的网店购买商品提高销量和信用度,并填写虚假好评的行为。因为“刷单”看似简单易行、能赚钱,往往会吸引了不少平日里空闲时间较多的“刷客”。不少市民未能抵御住虚假金钱诱惑,轻信网上刷单挣佣金的广告,导致资金资金损失惨重。姣姣提醒大家,“网上刷单”行为是违法行为,保护好钱袋子,远离“网络刷单”诈骗。
典型案例:
赤坎区的林女士在58同城发布了求职简历后,就有陌生人给她打电话介绍刷单兼职,心动的常女士就添加了加对方QQ,向对方提供了个人资料后,被拉入刷单QQ群,按照群里“老师”的要求刷单逐步扩大刷单本金,最终被骗16800元。
案例分析:
1.“网络刷单”骗局中,诈骗分子通过抖音、论坛、QQ群、电话联系等发布虚假网络刷单信息,号称足不出户、日进斗金。首先诈骗分子会给应聘者下发一两个较小额的刷单任务,“按照约定”返还本金和佣金,为的就是“放长线钓大鱼”,充分赢得应聘者的信任。随后,诈骗分子会逐渐加大刷单任务的数量和金额,同时利用“必须刷满几单以上才能结算”或者“卡单”等理由,来诱骗应聘者继续投入本金。应聘者反复投入资金,发觉时已损失惨重,同时诈骗分子早已逃之夭夭。
2.“网络刷单”时一种非法的商业模式和营销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刷单行为是一种虚假广告宣传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违反了《电子商务法》等法律。
3.天上不会掉馅饼,现在网上刷单大多都是骗局,如果收到关于“刷单”之类的信息,一定要做到不听、不信、不转账。
姣姣提醒消费者:
1.不管是找工作还是兼职,一定要警惕,深思而后行,不要做违法的事,同时还要谨防上当受骗。
2.在应聘网络兼职和工作过程中,切勿随便透露个人信息,不要盲目相信高回报,应留意对方的信息,比如电话、名称、地址或者是对方的银行账号,发现被骗尽快拨“110”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