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广州召开。大会宣读了《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广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省委、省政府决定授予40个集体“广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79人“广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其中,汕头市1个集体和2名个人受到表彰!
具体名单如下:
广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汕头市龙湖区陈厝合小学
广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汤烈树 汕头市鮀浦中心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
朱正中 汕头市委统战部民宗综合科副科长
10月14日,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广州召开。大会宣读了《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广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省委、省政府决定授予40个集体“广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79人“广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其中,汕头市1个集体和2名个人受到表彰!
具体名单如下:
广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汕头市龙湖区陈厝合小学
广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汤烈树 汕头市鮀浦中心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
朱正中 汕头市委统战部民宗综合科副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