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已至,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各经营主体价格行为,切实维护消费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暑期良好的消费氛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规章,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市提供餐饮、住宿、旅游、商品零售等相关经营者发布提醒告诫书。
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各相关经营者严格执行价格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增强社会责任感,开展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各相关经营者要加强价格自律,不得滥用自主定价权,进行不正当的价格竞争;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各相关经营者要按规定明码标价,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各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加强行业监督管理,积极引导经营者合法诚信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平稳透明。
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对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管,及时受理群众价格投诉举报。对经提醒告诫仍未规范、群众反映强烈的价格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处理,对情节恶劣、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违法案件将予以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