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道路交通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汕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于2025年6月15日起启用金环金湖路口等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并依法进行处罚。现将有关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告如下:
特此公告。
汕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