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上午,在濠江区达濠水产码头,濠江法院联合区检察院、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共同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监督。非法捕捞案件被告人姚某甲和姚某乙共同出资购买135万条虾苗,并送到水产码头,由姚某乙与现场人员共同将虾苗倒入海中。被取保候审的姚某乙望着虾苗游向深海,心中无限感慨,而他的同伙姚某甲因在缓刑期间再犯,此刻正被羁押在看守所,等待法律的制裁。通过让破坏生态环境的当事人承担增殖放流责任,将非法捕捞者转化为生态修复参与者,让违法者为其行为付出代价的同时也推动了公众生态意识提升。
近期,濠江法院在审理一宗非法捕捞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姚某甲和姚某乙因为非法捕捞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两被告人还需承担修复海洋生态的民事责任。姚某甲可算得上"老江湖"——2019年因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判刑,2023年重操旧业再"进宫",没想到在缓刑考验期内又跟着姚某乙的渔船出海作案。去年4月,他们使用通电底拖网这种"绝户网",专挑禁渔区下手。这种电网所过之处,大鱼小鱼"一网打尽",连鱼苗都难逃厄运。像这样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主办法官认为要坚持刑事处罚与生态修复并重的理念。于是,在法官的调解下,两名被告人与濠江区检察院签下调解协议:由两名被告人共同履行生态修复责任,增殖放流价值2万余元的水产苗种,登报道歉的同时还要赔偿2000元评估费。
"再过几天就是休渔期了,今天这个活动特别有意义。"承办此案的法官表示,"选择在休渔期前开展增殖放流,既是要让破坏生态者'补过',更是要给广大渔民朋友提个醒。"休渔期能有效促进海洋渔业资源繁衍生息,是保障濠江区渔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为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使渔民群众能发自内心主动积极配合休渔工作,自觉抵制违法捕捞行为。放流结束后,法官联合有关单位就地开起了"码头普法会",用方言为码头附近的渔民们讲解禁用渔具、禁渔区、休渔期等法律问题,从法理讲到情理,从生态环境保护讲到个人得失,还现场给大家算起了经济账:"违法捕捞行为是连鱼子鱼孙都不放过,断的是渔民自己的生计!"
据悉,两被告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一案将于4月30日开庭审理。增殖放流只是开始,濠江法院将继续坚持“谁破坏,谁修复”原则,与相关部门共同建立健全生态修复监督机制,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加强渔业法律法规方面的普法,保护海洋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