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第六届汕头市政府质量奖获奖名单(10家)正式揭晓,濠江企业“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激烈的竞争中综评以显著领先的优势位居榜首。这一荣誉的背后,是濠江区近年来坚持以“质量强区”战略为引领,深耕企业服务、创新监管模式、强化技术赋能的生动实践。目前,我区已成功培育上海电气、金明精机等市政府质量奖标杆企业4家,带动全区经营主体数突破1.81万户,注册资本超850亿元。拥有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1家、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9家。濠江的工业产品质量、建筑工程、公共服务等质量建设多项指标领跑全市,交出一份亮眼的高质量发展答卷。
潮宏基股份公司于1996年成立,2010年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是一家集产品研发、设计、生产、销售于一体的股份制企业,业务覆盖珠宝、皮具、美容健康、化妆品、跨境电商等时尚产业领域,在全国各大城市设有子公司和分支机构。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和业务的多元化发展,受濠江独特的区位地理优势和一流的营商环境吸引,其总部于2023年迁入我区。乘着濠江深入实施质量强区战略、打造产业发展新格局的东风,政企双向奔赴,双向发力,市场监管等部门靠前服务引导,经多次探索实践迭代,企业逐步建成了以质量理念为引导、质量体系认证为标准、质量管理制度为核心、质量行为规范为要求的“四化一体”现代质量管理体系,加速驶入高质量发展快车道,发挥行业引领作用,在产品的研制、推广、应用标准过程中做出卓越贡献,推动濠江产业的优化升级,激活发展新动能。根据市政府评审管理办法,潮宏基公司将获一次性奖励25万元人民币。
聚焦营商环境优化:审批服务跑出"濠江速度"
近年来,区市场监管局(区质量强区办)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市场监管领域的“头号工程”,创新推出“三化”服务体系:以企业开办时间压缩程度、项目审批提速幅度、群众办事便捷程度为衡量标准,为市场主体量身定制优质服务,建立登记注册、食品经营许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等重点项目“专班专员+绿色通道”机制。数据显示,2024年全区新登记市场主体1648户,新增注册资本11.83亿元,其中新发展企业439户,全区经济主体总量突破1.81万户。在服务重点项目——深汕基金落户濠江过程中,该局指导企业仅用不到1小时,完成从网上申报、提交纸质材料到现场正式领照流程,展现服务企业的“濠江效率”。
破解企业发展难题:质量帮扶打造"濠江卓越"
面对企业普遍存在的“人才、技术、资金”三大瓶颈,区市场监管局构建“检测+认证+培训”三位一体支撑体系:建成覆盖工程、产品、环境、食品等多个质量检测领域的7家检验检测机构;扎实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组织企业参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等业务培训,在宣传发动和惠企指导的基础上,根据企业需求,组织帮扶机构开展“一对一”精准帮扶,为企业进行质量问诊,引导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推进首席质量官制度建设。截至目前,推动150家企业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达362项,累计孵化市政府质量奖企业4家,培育首席质量官35名,推动30家企业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有效促进了企业技术和质量管理机制的持续优化。目前,区市场监管局已指导推荐上海电气、金明精机等标杆企业参评“含金量”更高的新一届广东省政府质量奖。
强化标准引领作用:品牌建设擦亮"濠江名片"
充分发挥标准奖励的导向作用,引导企业建立技术研发与技术标准相结合的管理机制,鼓励企业采用先进标准,积极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修订,推动优势、特色技术转化为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全力打造优质产品和服务品牌。目前全区已有80家企、事业单位累计上报295项标准,涵盖316种产品,其中国家标准12个。2024年知识产权创造实现“四个全市前列”:全区新增注册商标832件,同比增长47%;新增注册集体商标5件,同比增长25%;新增发明专利59件,同比增长40.48%;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为14.1件(全市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9.44件),比增14.94%。有效注册商标增长率、集体商标注册量及增长率、发明专利授权量增长率、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均位居全市前列,品牌培育成果显著。
从优化营商环境到培育质量标杆,从破解企业痛点再到构建产业生态,濠江区正以系统化改革思维书写质量强区新篇章,拉动新质生产力。下来,区市场监管等部门将锚定目标,主动作为,积极打造“标准引领—质量提升—品牌增值—产业升级”的良性生态圈,为汕头走好“工业立市、产业强市”之路贡献市监力量。
延伸阅读:
汕头市政府质量奖是汕头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奖项,授子在创建先进质量管理模式、推广先进质量理念、推行科学质量管理方法成效突出,具有显著的示范带动作用,对汕头市质量强市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旨在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引导和激励全市各行各业加强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奖项设置
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汕头市政府质量奖设市政府质量奖不超过10个、市政府质量奖提名奖不超过10个。达不到奖励条件的,奖项可空缺。获市政府质量奖、市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由市政府颁发奖牌和证书。对获市政府质量奖的,给予每个获奖组织一次性奖励25万元(获奖组织如果为事业单位的,只发给奖牌、证书,不予奖金奖励);市政府质量奖提名奖没有奖金奖励。
二、申报对象
申报组织包括汕头市行政区域内制造业、服务业、工程建设业、教育机构(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学校和职业院校)等4类组织。
按照《汕头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
获奖组织间隔三届后,可再次申报市政府质量奖。再次获奖的,只颁发奖牌和证书,不再给予奖金奖励。
三、申报条件
申报组织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产业、环保、质量等方面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具备相关资质或证照;
(三)质量管理机构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具有复制推广价值;
(四)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发展理念,崇尚优秀质量文化,大力推进质量变革,质量水平、创新能力、品牌影响力及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居行业前列;
(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近3年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近3年内未发生亏损;没有因违反质量、安全、环保、税收、知识产权、劳动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受到行政或者刑事处罚,没有失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