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喝酒了要不别开车了
没事儿,就喝了一点,不影响开车
错误的认知
侥幸的心理
许多“醉猫”就是这么落网的
交警蜀黍反复强调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酒驾、醉驾轻则违法
重则入刑
类似的案例层出不穷
但仍有“勇士”以身试法
近期,汕头公安交警部门持续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紧盯酒驾醉驾的高发时段和多发部位,采取定点设卡与机动巡逻相结合的勤务模式,持续加大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力度,全力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筑牢路面交通安全防线,为群众出行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警”盯不松懈
醉酒驾驶机动车
12月20日凌晨,交警龙湖大队一中队组织警力在辖区重点路段开展查处酒驾专项行动,严查酒驾醉驾等违法犯罪行为。
行动中,一辆粤D号牌小汽车行驶至设卡路口时,被执勤民警拦停检查。当民警靠近该车时,发现驾驶员黄某眼神迷离,一股浓烈的酒气扑面而来。经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206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经广东韩江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驾驶员黄某送检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197.1mg/100ml,已达醉酒状态。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黄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无证驾驶
12月18日晚,交警金平大队二中队组织警力在辖区重点路段开展查处酒驾专项行动,严查酒驾醉驾等违法犯罪行为。
行动中,张某驾驶摩托车行驶至设卡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62mg/100ml,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经查,驾驶员张某并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且其所驾机动车逾期未检验。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对张某作出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