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1至10月支出困难群众救助资金5.87亿,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近2.1亿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提高低保、特困人员、孤儿基本生活和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水平是2024年我市十件民生实事之一,事关全市特殊困难群体的民生福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民政局积极落实,聚焦困难群众、特殊群体和民生关切,切实兜牢民生底线,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提高低保、特困人员、孤儿基本生活和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水平将按计划完成全年任务。
今年1月1日起,我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月每人872元,城镇低保补差水平不低于每月每人688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月每人817元,农村低保补差水平不低于每月每人402元。目前,我市农村低保标准占城镇低保标准比例为93.7%,远远高于省定75%的要求,在粤东西北地区排名第一。
除了低保标准的提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也得到了相应的提升。全市城镇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为每月每人1396元,全市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为每月每人1308元,分别达到城乡低保标准的1.6倍。此外,半自理(半失能)和全护理(失能)的特困人员月护理标准分别提高到每月每人688元、每月每人1376元,进一步提高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的护理保障水平。
记者采访了解到,我市各区县在今年6月底前已全面完成城乡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及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两项提标工作。截至10月,全市已有33092户、89037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4168人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低保户谢先生向记者表示:“现在每个月的低保金多了一些,家里的基本生活开销有了更好的保障,感谢政府关心我们这个群体。”龙湖区新海街道西南村党委委员、村委委员谢冬纯告诉记者:“在落实这些保障政策的时候,我们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困难群众排查工作,通过上门走访、邻里问询等多种方式,精准识别真正需要帮助的家庭和个人,确保符合条件的一户不漏、一人不少,让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都能享受到政策的温暖。”
在残疾人保障方面,我市同样不遗余力。自今年1月起,我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202元、270元。目前,全市已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近2.1亿元,其中,生活补贴资金0.5亿元,护理补贴资金1.6亿万元。居住在龙湖区新海街道的蔡先生,因交通意外导致肢体四级残疾,无法正常工作,家庭收入微薄,生活一度陷入困境,这些救助补贴资金对他来说是雪中送炭,极大地减轻了生活负担。蔡先生表示:“这些救助补贴资金都用于基本生活和购买药品,生活有所保障。还有社区工作人员总有来看望慰问我、关心我,要不然日子真是没法过。”在采访中,不少居民表示,看到这些特殊群体得到更好的保障,感受到了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爱,也让大家对生活充满信心。
孤儿作为社会中最弱势的群体之一,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理应得到全社会的关注和保障。我市自今年1月起,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费提高至每月每人2295元,散居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费提高至每月每人1484元。同时,我市还严格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数据的动态管理,确保他们在失去亲人关爱的情况下依然能感受到社会的温暖。
悠悠万事,民生为大。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制度性保障,救助标准持续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才会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金平区民政局社会救助股股长蔡林杰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金平区已于今年7月底全面完成低保、特困人员、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和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提标工作,并将今年未达标月份的差额补发到位,切实提高困难群众的保障水平。接下来金平区民政局将严格落实各项兜底保障政策,加强动态管理,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基本民生底线,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困难群众。
今年以来,我市持续关注并着力提高低保、特困人员、孤儿基本生活和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水平,织密基本民生兜底“保障网”。据统计,今年1-10月,全市共支出低保、特困、孤儿等困难群众救助资金5.87亿元,预计全年支出达7亿元左右;已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近2.1亿元,其中,生活补贴资金0.5亿元,护理补贴资金1.6亿万元。
记者 纪汶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