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段来,汕头公安交警部门持续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紧盯酒驾醉驾的高发时段和多发部位,采取定点设卡与机动巡逻相结合的勤务模式,持续加大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力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处罚一起,有力震慑此类交通违法行为,切实筑牢路面交通安全防线,全力为群众出行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12月16日晚9时30分许,交警龙湖大队三中队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组织警力在辖区重点路段开展查处酒驾专项行动,严查涉酒驾驶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行动中,一辆号牌为粤D/LW8xx的二轮摩托车行驶至设卡路口时犹豫不前,企图躲避检查,执勤民警发现后立即上前将其拦停检查。当酒精快速排查棒抵近驾驶员曾某时,红灯立马亮起。执勤民警随即要求曾某接受现场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22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经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曾某送检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145mg/100ml,已达醉酒状态。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曾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次日凌晨,交警龙湖大队二中队组织民警、辅警在中心城区重点路段设卡开展夜查酒驾专项行动,一辆号牌为粤D/5K6xx的小汽车在经过黄河路设卡路段时,被执勤民警示意停车接受检查。车窗刚降下,民警就闻到一股酒气飘了过来。经现场对该车驾驶员陈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98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据陈某交代,16日晚他在聚餐时喝了啤酒,自认为“头脑清醒”的他觉得喝点酒开车回家不成问题,随后便心怀侥幸上了路,不料刚开出没多远就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陈某送检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98mg/100ml,已达醉酒状态。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陈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酒后驾驶危害大、代价高
因一时贪杯、一时侥幸
触碰法律底线
必受法律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