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益处多
环境保护靠你我
汕头市垃分办发布了
各类主要场所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引
快一起学起来吧~
汕头市生活垃圾
分类工作指引
公共场所
01
工作指引(公共场所)的适用
范围是哪些?
公共场所主要包括寺庙教堂、商场(店)、商业街、风貌街沿街商铺等,理发店、美容店、健身房、游艺厅(室),电影院、KTV、网吧等,加油站、洗车店、花店、书店、快递收发站等,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森林公园、主题公园、动物园、植物园等剧院、音乐厅、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青少年宫、纪念馆、工人文化宫、文物保护单位等,体育场(馆)、游泳场(馆)等,公共活动广场、纪念性广场、文化广场、步行街等,汽车站、火车站、高铁站、地铁站、港口码头,公交枢纽站、公共停车场,道路、公路、铁路沿线、桥梁、隧道、人行道、人行过街通道等。
02
如何做好公共场所的生活垃圾
分类工作?
公共场所应设置分类投放点、分类暂存点,并公示垃圾投放点分布图、设置投放指引牌。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
01
主要出入口
应至少设置一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包括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厨余垃圾收集容器。
02
主要道路
主干道路及人流量较大的支路宜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03
楼梯间、电梯口等楼层公共位置
应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温馨提示:充分利用公共位置的宣传栏及LED宣传屏幕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
04
休息区、商业区
应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厨余垃圾收集容器。
05
办公室
应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温馨提示:办公室打印机、复印机应张贴“双面打印”、“节约用纸”等标语;内部办公场所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
06
洗手间
应设置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07
其他合理区域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应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本单位有害垃圾投放点的设置,原则上至少设置一处有害垃圾投放点,应设置在具备防风防雨措施的固定场所。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暂存点)
1.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应设置垃圾分类收集暂存点,暂存点应做到防风防雨防臭,远离人群活动区域,各类垃圾应分类存放。
2.可充分利用储存室、地下车库、物业服务中心等合理区域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暂存点。
3.暂存点应配管数量充足的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宜按照类别堆放整齐,同时保持物品完整、干燥。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应能满足24小时内收集运输的要求。
4.暂存点应便于安排垃圾运输路线,满足垃圾收集、运输作业的空间需求。
5.应在显著位置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公示栏》,公示栏应公示分类收集去向、分类收集和运输责任主体、分类作业时间、咨询举报电话等内容。分类管理人员或保洁人员清楚分类收运去向及流程。
6.根据实际情况,可设置大件及园林垃圾暂存点,暂存废旧家具、电器电子产品、绿化垃圾、日常花卉绿植等不适合用桶收集的专项垃圾,不同类别的垃圾应分区存放,整洁有序。暂存点应进行硬底化处理,设置标识标牌,配备消防设备,如在户外,应设置围挡及防雨设施。
垃圾分一分
汕头美十分
让我们从点滴小事做起
携手做好公共场所垃圾分类工作
为市民游客营造更加舒适的公共环境
让汕头变得更加洁净与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