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转凉
凉风徐徐 月色正好
适合和三五好友相约聚餐
聊天聚会难免喝上两杯
但是酒后开车
酒精会麻痹大脑
使人的行为不受控制
从而导致危险行为的出现
切记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近期,汕头公安交警部门持续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紧盯酒驾醉驾的高发时段和多发部位,采取定点设卡与机动巡逻相结合的勤务模式,持续加大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力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处罚一起,有力震慑此类交通违法行为,切实筑牢路面交通安全防线,为群众出行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9月2日晚9时多,交警龙湖大队七中队组织民警、辅警在辖区津河路设卡开展查处酒驾专项行动,期间查获一名涉酒驾驶人员。经现场对该小汽车驾驶员陈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64mg/100ml,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9月4日凌晨,交警金平大队二中队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组织民警、辅警在辖区重点路口设卡,严查涉酒驾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当天凌晨0时30分许,一男子驾驶一辆号牌为粤D/92***的摩托车行驶至设卡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29mg/100ml,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该男子作出处罚。
同日凌晨,交警龙湖大队三中队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组织民警、辅警在辖区重点路口设卡严查酒驾醉驾、超员超载等重点违法行为。行动中,江某驾驶一辆号牌为粤D/LR***的摩托车行驶至设卡处时被执勤民警拦停检查,经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46mg/100ml,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经核查,执勤民警还发现江某所驾驶的摩托车属套牌车辆。随后,民警依法对江某的数项违法行为进行合并处罚。
抵制酒驾,从我做起
生命无价,酒后禁驾!交警蜀黍不止一次强调过:“酒驾、醉驾”是一条高压线,禁止触碰!然而,就在这样一个“醉驾入刑”全民皆知“酒后禁驾”共识普遍形成的大环境下,还是有人昏了头脑,“博侥幸”驾车上路等到被查才猛然惊醒,但已追悔莫及。酒后开车上路万幸的是没有造成事故,无人员伤亡,但一旦引发严重交通事故,摧毁的就不仅仅是几个人的人生,还是几个家庭的未来!
唯有拒绝“酒”驾
才能“久”驾
汕头公安交警部门持续开展
查处酒驾专项行动
坚决打击酒驾醉驾
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不分时间!
不分地点!
风里雨里
交警蜀黍在路口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