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汕头市天面存量违法建设
分类处置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有关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违法建设治理,积极稳妥治理天面存量违法建设,维护城市规划建设秩序,我局研究拟草了《汕头市天面存量违法建设分类处置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汕头经济特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请社会公众就征求意见稿的内容、合法性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于2024年6月18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向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反映或提交。
电子邮箱:zfjzhzx@126.com
邮寄至汕头市中山路213号建委大楼南附楼502室
传真:0754-88570541
联系人:双同志,电话:0754-88570526
附件:汕头市天面存量违法建设分类处置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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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