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城管办牵头市住建部门、城管执法、交通执法、公安交警和渣土所等部门,加强源头检查、加强联合执法、加强立法推进,推进各工地施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抓好源头管理关键环节,继续强化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将路面污染问题防患于未然,提升路面污染整治成效。
带泥上路,工地被处罚
为保证文明创建工作的稳步推进,今年以来,市城管部门围绕“三个加强”,对建筑工地开展对行政执法检查,对建筑工地未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进行土方开挖外运、施工单位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等行为进行查处。2023年以来,共查处未经核准擅自运输建筑垃圾38宗,查处漏撒污染路面11宗,查处未经核准擅自排放建筑垃圾5宗,查处施工工地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11宗。
今年1月,市一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工地出入口工程车辆出入没有冲洗,导致车辆带泥水污染路面,污染面积约为204平方米。执法人员经现场取证确认,当事人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行为,涉嫌违反《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相关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1万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在执法人员发出限期责令整改通知书后,立即采取措施进行了整改。
无独有偶。去年底,执法人员到我市某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工地检查时发现,工程施工开挖基坑,已处置建筑垃圾约3.2万立方米,当事人未能提供《建筑垃圾处置(排放)许可证》。经调查取证,该项目相关单位未经许可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市城管局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运输单位分别处以罚款3万、10万、3万元的行政处罚。
市城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此类案件在施工现场发生频率较高,其根源在于企业的环境保护意识不强,对认识不到位、整改不及时的企业应依法严厉查处,对其起到警示和督促作用。“行政处罚不是最终目的,只有加强宣传教育,引导企业树立绿色环保理念,增强扬尘管控意识,才能真正将扬尘管控措施落到实处,从源头上减少扬尘污染。”
“数字”助力,管控扬尘源头
记者了解到,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市加强源头检查,做好建筑垃圾排放监管。今年以来,更新完善中心城区北岸(金平、龙湖和华侨试验区)在建工地清单,现重点在建工地共94家。
为了严格扬尘污染管控,做好源头管理,这些在建工地出入口安装有视频监控,实时记录工程车辆出入管理信息,且要求并入数字城管平台。交警交通部门配合保留出土车辆运输路线点位的视频监控,做到车辆运输视频全链条可追溯。目前,已有30家工地的出入口监控纳入到“数字城管”平台上,目前正在推进其余工地出入口监控尽快纳入“数字城管”平台。
阶段来,市城管部门逐家上门进行检查和宣传,检查出入口硬底化,车辆冲洗设备,了解建筑垃圾数量和去向等情况。督促各在建工地须严格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和“6个100%”措施,并要求其需取得许可方可排放建筑垃圾。
据介绍,执法人员在检查宣传过程中发现,部分工地存在“先排放后申报”的问题,有的工地抱有侥幸心理,认为建筑垃圾排放量小或没有被检查到便没有提前申报建筑垃圾排放许可。工地管理人员更替,有时致使工地申办建筑垃圾排放许可迟缓。
为整治路面违规泥头车,今年以来,各部门组成市级联动队,持续在金平、龙湖辖区内多个重点路段开展路面泥头车联合执法,严查路面泥头车漏撒、无证和超载行为,全力确保路面洁净。自行动开展以来,路面滴撒现象大幅减少,但我市几大工地及其周边道路仍会出现滴撒。联动队伍溯源发现,工地在向泥头车装载建筑垃圾的时候装车过满,随着重力压缩,行驶至路面便开始滴撒。
全民参与,防治扬尘污染
路面污染源头治理工作,需要政府和企业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协同发力。“我们平时经常和交通局、住建局、余泥渣土所等部门进行交流,请专业执法人员到工地进行指导,将管理相关内容吃得更透、落实更到位。”中铁三局汕头站项目党支部书记李世伟介绍,他们在每个工地门口设置了洗车槽,专人洗车,安装视频监控,同时通过自查自罚,从自身源头设立奖惩制度,提高标准,加强巩固,将工作做得更扎实。
针对防止泥头车路面造成污染,我市各工地纷纷表态,将严格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的管理规定,限制超载,确保泥头车不发生超载、滥载、漏洒等交通违法行为。汕头高铁站枢纽一体化工程(东广场工程)项目经理郑林灏介绍,安排专人定期与不定期结合,对泥头车运输路线进行巡查,下来也会加强培训和教育,制定和完善泥头车清洗和防止路面污染的长效机制,将相关措施纳入工地日常管理体系中,确保这些措施能够长期、稳定地执行。
市城管局执法二科科长何少俊表示,该局将按照市城管办的工作部署,加强路面巡查和源头治理,督促各在建工程施工单位、运输单位规范建筑垃圾管理,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制度,提高扬尘管控意识。“对认识不到位、整改不及时的企业,我局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厉查处,发挥警示和督促作用,提升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水平。”何少俊说。
“接下来,我们将建立工地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机制,对信用评分较低的企业,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及属地政府,采取约谈、处罚、列入黑名单等方式,督促完成整改工作。”市城管办副主任、市城管局三级调研员杨卫文表示,一方面,行业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加强扬尘方面的监督管理,通过树立正反面典型案例,来提高各企业扬尘管控意识;另一方面,广大市民群众可以充分参与监督,对发现的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通过全社会协同发力共同防治扬尘污染,督促各建设施工企业、各在建工程严格执行‘六个百分百’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问题,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城市空气质量改善。”
值得一提的是,为填补当前我市建筑垃圾管理方面的法律缺陷,今年以来,市城管部门继续大力推动我市建筑垃圾立法工作,提供管理法律法规保障。去年底已形成《汕头市经济特区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初稿),现已报市政府审定,预计今年底前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