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开车顺路搭载朋友
本是一件热心肠的好事
但如果是饮酒后开车送朋友
这可不是仗义
而是可能触犯刑法了
近日
一醉酒驾车上路的“零零后”男子
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
不仅受到一番严肃的批评教育
还将面临刑事处罚
3月16日凌晨,交警金平大队五中队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组织民警、辅警在辖区乐山路开展夜查酒驾专项行动,严查酒驾醉驾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全面筑牢路面交通安全防线。
1时8分左右,一辆号牌为赣B/7Axxx的小汽车行驶至设卡处时被执勤民警拦停检查。车窗刚打开,执勤民警便闻到一股浓浓的酒味,随即要求该车驾驶员接受现场呼气测试。当酒精快速排查棒抵近驾驶员时,红灯立马亮起,结果显示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48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据驾驶员张某交代,15日晚他与几位朋友在金平区岐山路一家饭馆吃夜宵,期间喝了5瓶330毫升的啤酒。聚餐结束后,自认为“头脑清醒”的张某看到朋友谢某已经醉得不省人事,便“好心”地将其扶上副驾驶座,准备开车先送谢某回家再返回住处,不料开到半途就被执勤民警当场查处。
面对醉驾事实,张某后悔不已,但世上没有后悔药,一旦做出醉酒驾驶这样的违法犯罪行为,就必须为其产生的严重后果“买单”。
经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40mg/100ml,已达醉酒状态。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张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
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这是每个人都应当恪守的交通准则
也是法律要求
不管喝了多少酒
一旦触犯了“酒驾”这条红线
都要付出沉重的法律成本
蜀黍这就给你算算酒驾的成本
目前
汕头公安交警部门正持续开展
查处酒驾专项行动
坚决打击酒驾醉驾
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蜀黍再次提醒
酒驾=违法 醉驾=犯罪
酒驾醉驾行为的危害性巨大
法律决不宽宥
请广大驾驶员
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