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基层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和化解,石炮台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持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参与推进“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近日,运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方式成功调处一宗民事纠纷。
据了解,2024年1月下旬,石炮台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到区人民法院转来一宗诉前调解案件:被告郑某自2023年以来陆续向原告吴某购买五金材料,截至2023年8月,被告郑某结欠原告吴某货款人民币23282元,此后,被告郑某迟迟未肯还款,原告吴某因此向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石炮台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接件后,第一时间协同石炮台司法所迅速对该案件开展调查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同原、被告双方取得联系,了解案情经过并对案情进行认真梳理。通过电话沟通、个别劝说和集中商议相结合等调处方式,发现原告、被告对拖欠货款事实均无异议,其“堵点”在于被告郑某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上。为促使矛盾得到实质性化解,调解人员召集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方案。经过数日调处,原告吴某同意被告郑某以分期形式还款,并不再向被告郑某主张利息和律师费用。
为进一步巩固调解成果,切实保障原被告双方的合法权益,在调解人员的建议下,双方均同意到金平区人民法院签署调解协议并申请司法确认。近日,金平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确认双方经汕头市金平区石炮台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当事双方对调解结果表示认可,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接下来,石炮台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将持续探索高效调解的新路子、新方法,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模式,针对争议金额不多、争议事项不大、争议堵点不通等“三不”矛盾纠纷,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司法确认途径保障自身权益,不断推进辖区群众各类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为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的提升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