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自燃不但让车主蒙受财产损失,而且直接影响道路交通安全,若发生在高速公路上,则危害更大。近日,一辆小汽车在汕汾高速公路外砂收费站出口处发生自燃。紧急关头,汕头交警高速公路大队快速反应,会同多个部门开展紧急处置,顺利化解了险情,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023年12月30日11时40分许,交警高速公路大队六中队民警巡逻至汕汾高速公路外砂收费站出口处时,发现一辆号牌为粤V/ZD***的白色小汽车突发自燃,“趴”在车道上一动不动,不时冒着滚滚浓烟,情况颇为危急。
民警立即靠边停车并拿出灭火器对准汽车冒烟位置进行喷射,同时通知消防、路政、拯救、养护等相关部门人员赶赴现场处置。
“危险!不要靠近!大家都离远一点!”为防止发生道路拥堵和次生事故,民警不断疏散现场围观群众,并在现场实施临时交通管制,在自燃车辆周边区域摆放反光锥桶对后方车辆进行安全提醒,指挥过往车辆减速有序通过。
经公安交警部门与高速公路路政、拯救等部门通力协作,明火被及时扑灭,所幸车内人员及时逃生,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随后,民警全力协助高速公路养护部门工作人员清理现场,使该路段交通迅速恢复正常。
蜀黍有话说
(1)驾驶员应定期保养车辆,日常检查发动机舱油路、电路是否出现明显破损、老化等异常现象。在运输货物前要检查货物摆放是否规范,车厢内是否残留引燃物,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2)高温天气是引发车辆自燃的一大诱因,驾驶员要尽量避免长时间在高温环境下行车,防止频繁使用刹车,及时让车辆休息降温,有效避免车辆自燃事故的发生。
(3)车厢内不要存放打火机、香水等易燃易爆物品,加油或充电均不可过量,同时要注意擅自改动车辆电路、油路将可能增加自燃安全风险。
蜀黍有话说
蜀黍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
平时要多为车辆做一些检查工作
同时要仔细检查车上运载的货物
避免发生车辆或车上货物自燃的情况
保障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