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新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提升我市住宅工程品质,以及人民群众对住宅工程质量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近日,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新建住宅工程业主预看房工作操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的通知。根据《指引》,建设单位可根据新建住宅工程实际情况按三个阶段,分批次组织业主开展预看房活动。
“业主预看房”制度是指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前,由新建住宅工程建设单位联合项目施工、监理单位等参建责任主体,在约定时间及范围、保障安全的情况下,组织业主进入项目施工现场查看工程建设情况,了解现场施工实际状况,加强各方责任主体和业主的交流,并对业主所提的质量问题组织相关责任主体进行整改,提升新建住宅工程品质的一项建设工程社会监督制度。
建设单位可根据新建住宅工程实际情况按三个阶段,分批次组织业主开展预看房活动。
第一阶段:主体结构验收合格后,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
第二阶段:分户验收后,竣工验收前。
第三阶段:竣工验收合格后,正式交付前。
建设单位组织业主预看房活动开放内容包括七大项,分别为主体结构实体质量情况;防水工程施工情况;主要建筑材料使用情况;墙体节能保温施工质量情况;安装工程施工质量情况;地下室工程施工质量情况;装修工程施工质量情况(对精装修适用)。
根据《指引》
建设单位应组织参建各方梳理业主预看房现场查看的质量问题,按照“一户一档”原则,安排责任单位对业主提出的质量问题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共同验收并签字确认,及时将整改查验结果告知业主。阶段活动后,建设单位应将预看房活动中业主提出的房屋工程质量问题及整改完成情况形成《业主预看房活动情况汇总表》与《业主预看房活动问题登记表》报送属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