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
近日,汕头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命名2023年度汕头市文明村镇 文明单位 文明家庭 文明校园的通报》,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检察院荣获“汕头市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潮阳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辖区群众提供普法宣传、理论宣讲、未成年人帮教、文明交通等系列综合性志愿服务,持续擦亮潮阳检察文明底色。
下来,潮阳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荣获“汕头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为契机,不断深化文明创建行动,办好检察为民实事,为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再做贡献、再立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