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蜀黍不止一次强调
“酒驾、醉驾”是一条高压线
禁止触碰
然而
就在这样一个
“醉驾入刑”全民皆知
“酒后禁驾”共识普遍形成的大环境下
还是有人昏了头脑
“博侥幸”驾车上路
等到被查才猛然惊醒
但已追悔莫及
为深入推进冬季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为群众出行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汕头公安交警部门持续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对易肇事肇祸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加大查纠力度,切实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11月16日晚,交警金平大队二中队民警和辅警在中心城区金凤金新路口设卡开展夜查酒驾专项行动,严查涉酒驾驶交通违法行为。
当晚10时12分左右,一男子驾驶一辆号牌为粤D/88xxx的二轮摩托车沿金凤路自西向东行驶至金凤金新路口时,被执勤民警拦停检查。当酒精快速排查棒抵近驾驶员时,红灯立马亮起。执勤民警随即要求该车驾驶员梁某接受现场呼气测试,结果显示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53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据梁某交代,当晚他在市区一家大排档吃饭,期间喝了4罐237毫升的啤酒,随后,自认为酒量不错、意识也很清醒的梁某便抱着侥幸心理驾驶摩托车准备回家,不料开出没多远就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经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梁某送检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156毫克/100毫升,已达醉酒状态。交警部门依法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梁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为什么酒驾会增加事故的发生?
壹 酒精会麻痹人体机能,包括视觉、触觉,影响判断和操作能力等,让驾驶行为变得危险。
视觉:一般人在正常状态下的视野可达到180度,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08%,视野就会缩小。在这种情况下驾车极易产生危险。
触觉:饮酒后,人的手、脚触觉能力会大大降低,可能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判断和操作能力:饮酒后,人对声、光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疲劳程度:饮酒后,人会出现困倦、短暂睡眠等情况,无异于“闭眼开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贰 酒精会麻痹人的心理,让驾驶人轻视甚至无视酒驾的危害。
自以为没醉:饮酒后,一些人容易出现超乎寻常的“自信”,自认为还能够开车,对酒驾危害重视程度不够、防范心理较差。
心存侥幸:一些驾驶人认为“不会那么巧碰上交警”,甚至还有驾驶人认为“就开一小段没事”。但谁也无法预料危险的发生,喝酒不开车是驾驶人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的安全意识。
此外,即便你饮酒后没有开车
直接进行休息
但还要警惕第二天的“隔夜醉”
什么是“隔餐酒”“隔夜酒”?
“隔餐酒”“隔夜酒”,是指某些司机在中午或晚上喝酒,休息一段时间或一个晚上后,以为酒精已经代谢完毕,继续开车,实际上是“人醒了,酒没醒”的状态。
酒精在人体内的代谢速度取决于个体差异及酒精摄入量,人的体质不同,酒精的代谢速度也不同。不仅人与人之间不一样,即便是同一个人,酒精的代谢速度在不同的时间、环境下,也可能发生变化。
因此,时常有驾驶人在当天夜里或凌晨喝酒,第二天自以为酒醒,在酒精没代谢完的状态下开车上路,导致酒驾醉驾。
不管喝了多少酒
一旦触犯了“酒驾”这条红线
都要付出沉重的法律成本
蜀黍这就给你算算酒驾的成本
目前
汕头公安交警部门正持续开展
冬季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坚决打击酒驾醉驾
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蜀黍再次提醒
酒驾=违法 醉驾=犯罪
酒驾醉驾行为的危害性巨大
法律决不宽宥
请广大驾驶员
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