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黍不止一次强调
“酒驾、醉驾”是高压线
禁止触碰
然而
就在这样一个
“醉驾入刑”全民皆知
“酒后禁驾”共识普遍形成的大环境下
还是有人昏了头脑
“博侥幸”驾车上路
等到被查才猛然惊醒
但已追悔莫及
为深入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和全省夏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为群众出行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汕头公安交警部门持续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对易肇事肇祸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加大查纠力度,切实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6月28日晚,交警龙湖大队二中队组织警力在辖区龙新五街设卡开展“铁拳1号”查处酒驾专项行动,严查涉酒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当晚9时30分许,一男子驾驶一辆粤D号牌二轮摩托车行驶至设卡处时,被执勤民警拦停检查。经现场酒精呼气测试,驾驶该车的男子王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81毫克/100毫升,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据王某交代,当晚他在亲戚的出租屋中聚餐,期间喝了2罐500毫升的啤酒,酒足饭饱后,王某自认为路程很近,喝这点酒开车回家应该问题不大,便自己驾驶摩托车准备返回其位于龙湖区的住所,不料途中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面对醉驾事实,王某对自己的一时博侥幸后悔不已,但为时已晚,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经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王某送检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100毫克/100毫升,已达醉酒状态。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王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路程很近”
“就喝了一点酒而已”
……
这些站不住脚的说辞背后
是对生命安全的轻视
和企图逃避查处的侥幸
酒后驾驶将面临什么代价?
目前
汕头公安交警部门正持续开展
“铁拳1号”查处酒驾专项行动
坚决打击酒驾醉驾
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全天候全时段全覆盖
酒局一散场,蜀黍就登场
蜀黍再次提醒
酒驾=违法 醉驾=犯罪
酒驾醉驾行为的危害性巨大
法律决不宽宥
请广大驾驶员
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