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喝得不多,没事”
如果这句话出现在酒席上
似乎再正常不过
但出现在汽车的驾驶室里
那问题可不小了
近日
一醉酒驱车上路的男子
被交警蜀黍当场查获
蜀黍一问才得知
该男子当天竟“豪饮”了十几瓶啤酒
可谓“醉”上加“罪”
铁拳1号在行动
5月11日凌晨,汕头交警机动巡逻大队五中队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要求,组织民警、辅警在中心城区金湖龙眼路口设卡开展“铁拳1号”查处酒驾专项行动,严查酒驾醉驾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实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为群众出行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当天凌晨0时30分许,执勤民警发现一辆号牌为粤D/5Pxxx的白色小汽车沿金湖路自东向西行驶而来,在即将经过设卡的路口时放慢车速,显得有点犹豫不决,似乎正在观望,行迹十分可疑,遂立即指挥其靠边熄火接受检查。
车窗刚打开,一股浓浓的酒味飘了过来,坐在驾驶座上的男子眼神有些躲闪。民警随即对该男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39毫克/100毫升,涉嫌醉酒驾驶。
据被查获的男子李某交代,5月10日中午,他和朋友在聚餐期间“豪饮”下12瓶330毫升的啤酒,当晚11时许他在吃夜宵时又喝下1瓶啤酒。次日凌晨0时许,李某自认为自己只是喝了一些啤酒而已,精神状态还可以,趁着夜深人静开车回家应该不会碰上交警,不料还是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面对酒驾事实,李某后悔不已,但世上没有后悔药,一旦做出醉酒驾驶这样的违法犯罪行为,就必须为其产生的严重后果“买单”。
经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李某送检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127毫克/100毫升,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李某已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交警部门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在酒精的作祟下
人的意识和身体都可能不受控
等到清醒过来时
才会意识到自己的举动有多荒唐
可感到后悔也为时已晚
蜀黍再次强调
心存侥幸想要酒后驾驶
不清楚酒驾醉驾法律后果的
看完下图
你就知道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记录
对你及家人有多严重的影响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交警蜀黍再次温馨提醒
酒驾醉驾红线绝对不能碰
汕头交警将按照
“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要求
持续开展“铁拳1号”查处酒驾专项行动
保持严查严处、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
全力预防和减少
酒驾醉驾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
不分时间!
不分地点!
风里雨里
交警蜀黍在路口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