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安全重于泰山
校车安全尤为重要
孩子们安全出行
牵动着每一个家长的心
汕头潮南一幼儿园校车司机
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竟无证驾驶校车超载100%
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
基本案情
2022年6月,被告人魏某在未取得机动车及校车驾驶资格的情况下,驾驶黄色福田牌小型普通客车搭载潮南区某幼儿园16名学生和1名随车老师,至该幼儿园门口附近时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查,该车核定载客9人,实际载客18人,属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
裁判结果
潮南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魏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的情况下,非法从事校车业务,在道路上驾驶校车载客过程严重超过额定乘员,其行为妨害交通运输安全,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魏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遂判处被告人魏某拘役并处罚金。
汕法说法
校车是否安全直接关系到学生、幼儿人身安全、家庭幸福和社会安定,保障学生、幼儿的出行安全,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本案再次警示校车运营者,在安全问题上绝不能存有侥幸心理,务必时刻绷紧安全驾驶这根弦,严守校车不能超载的红线,依法依规从事校车业务,护航学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