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窗抛物是不文明不道德的行为
带来了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
影响群众生活和城市文明形象
抛物虽小 危害极大
“车窗抛物”看似小事,但从个人层面看,抛走了文明素养和法规观念;从社会层面看,严重影响了市容环境,给城市的脸抹黑。
这也加大了环卫工人的工作量,更可能危及到环卫工人的生命安全,以及跟车行驶的其他车辆行车安全。
法律链接
根据《汕头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
禁止下列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
(一)随地吐痰、便溺;
(二)乱扔瓜果皮核、纸屑、烟蒂、饮料罐、口香糖等废弃物;
(三)从建筑物、构筑物、车辆上向外泼水、抛掷废弃物;
(四)乱倒生活垃圾、污水、粪便、乱扔动物尸体等废弃物;
(五)在露天场地或者公共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
(六)将排水管道的污水直接排向路面。
违反前款规定的,责令限期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并可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让我们从自身做起
从身边的一点一滴做起
爱护我们的城市环境
向车窗抛物行为说“不”
让文明行为播撒到生活中的每一处细节
共同创建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