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进夏季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为群众出行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汕头公安交警部门持续开展夏季公路易肇事易肇祸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对易肇事肇祸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加大查纠力度,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8月5日上午,交警龙湖大队四中队执勤民警在国道324线汕汾路巡逻时,发现一辆号牌为赣K/65***的重型厢式货车有超载嫌疑,遂上前指挥该车靠边停下接受检查。经带往海湾治超站过磅检测,该车限重31吨,车货总重36.06吨,超载率16%。
执勤民警对驾驶员纪某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指出超载运输的严重危害性,告诫其切勿驾驶超载车辆上路行驶,以免酿成事故,追悔莫及。随后,交警部门依法对该车采取扣留机动车强制措施,责令卸货转运,并对纪某依法作出罚款500元、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
当天中午,执勤民警在国道324线泰山路又查获一超载大货车。号牌为粤D/49***的重型半板货车,车货总重30.24吨,限重25吨,超载率20%,且载货长度、高度超过规定。交警部门依法对驾驶员作出合并罚款650元、驾驶证记2分的处罚。
交警提醒
超载超限车辆的载质量明显超过公路和桥梁的设计荷载,容易导致路面损坏、桥梁断裂,致其使用寿命大打折扣。超限超载车辆还因为难以达到正常的行驶速度而长时间占用车道,直接影响道路畅通,车辆的载质量增大也将造成惯性加大、制动距离变长,行车的危险性也相应大大提高,如果超载严重则可能因轮胎负荷过重、变形过大而引发爆胎、转向失控、制动失灵、车辆侧翻等交通事故。因此,驾驶车辆运载货物或搭载乘客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中的装载规定,不得超限超载。
对于此类大型车辆超载超限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依法严厉打击整治,绝不手软,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希望广大运输企业、个体运输者依法运输、合法经营、文明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