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科医生是居民健康和控制医疗费用支出的“守门人”,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加快培养大批合格的全科医生,对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维护和增进人民群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国务院、国家卫生健康委、省人民政府先后出台有关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政策措施,提出到2030年,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5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全科医生队伍基本满足健康中国建设需求。要求扩大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范围,鼓励二级及以上医院有关专科医师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对培训合格的,在原注册执业范围基础上增加全科医学专业执业范围,允许其在培训基地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全科医疗服务。
根据省政府有关文件,在全科专业住院医师培训基地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培训并取得地市级以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全科专业住院医院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或《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证书》的医师,可以加注全科医学执业范围。二级以上医院的全科医生可以下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多点执业。具有全科医学执业范围的乡村医生可以上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多点执业。以上人员应该加注全科医生执业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