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汕头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发布《关于做好入(返)汕货车司乘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决定在全市高速公路收费站及服务区设置防疫服务点,在所有跨省运输作业点落实闭环管理,对所有省外入(返)我市的货车司乘人员及相关从业人员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进一步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统筹”工作。
通告要求:
1、所有省外入(返)汕货车司乘人员在入(返)汕前需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作业场所主动报备车辆车牌号、计划抵汕时间、近14天旅居史,以及全部司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等情况。上述信息由作业场所向属地村(社区)“三人小组”报告。
2、中高风险或发生疫情地区所在城市入(返)汕的货车司乘人员应持省内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返)汕,鼓励抵汕后第一时间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3、所有省外入(返)汕货车司乘人员应配合在我市高速公路出口、服务区及作业场所的信息查验和登记等防疫工作,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引,落实开展相关工作。
4、到达目的地作业场所但未持有省内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货车司乘人员,应服从作业场所组织,立即就近开展1次核酸检测,各作业场所对与省外入(返)汕货车司乘人员发生密切接触的人员实施核酸检测2天1检。
5、健康码红黄码或行程卡带星号的省外入(返)汕货车司乘人员应严格执行我市相关健康管理要求。
6、所有省外入(返)汕货车司乘人员在汕期间如出现发热、咳嗽、流涕等不适症状应做好个人防护,第一时间向作业场所报告,作业场所应立即向所属村(社区)“三人小组”报告,并按相关规范指引处置。
7、各高速公路服务区及作业场所全覆盖设立“场所码”,所有省外入(返)汕货车司乘人员应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引导严格扫码,主动正确登记相关信息。
大货车司机张师傅和同事两天前从云南昆明运载一大车蔬菜赶往我市,今天上午,他们来到外砂高速路口,依据规定,他们须下车登记相关信息,严格扫码,并出示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我们要全力配合,因为不管是对个人还是对他人,都有一定好处的,这个防疫做得挺好的。——货车司机张师傅
目前,我市各高速公路出口等,已按通告要求严格落实,做好防疫措施,提供相关服务,确保货运安全。
他们首先下来就要扫码,出示粤康码,查有没有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结果,以及查看行程卡,有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的就放行,超过48小时的就要重新在这里做核酸检测,他们有什么疑问的,我们就会给他们提供相应的解答和服务。——龙华街道工作人员 林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