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纵深推进“八大专项行动”,做好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群众出行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近日,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整治交通安全秩序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超限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月10日上午,交警龙湖大队四中队在中心城区中山黄山路口执勤,在对一辆小汽车进行检查时,发现乘坐在副驾驶座的女乘客未系好安全带,且其怀中还抱着一名小孩。
执勤民警当即对驾驶员及乘客进行批评教育,指出乘车不系安全带、儿童无使用安全座椅的危害性,并介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责令其及时为孩子配备安装儿童安全座椅,保障孩子乘车安全。随后,民警依法对违法驾驶员吴某进行处罚。
平安君温馨提示
广大家长需留心,儿童乘坐车辆时,应注意以下3点:
01.不能抱着宝宝乘车,12岁以下的儿童乘车应该使用合格的汽车安全座椅。
抱着儿童乘车是一个非常危险的行为,一旦发生意外情况,巨大的力量会导致孩子脱手而出,而家长的惯性还有可能会对孩子造成二次挤压。
02.不能让宝宝坐副驾驶座位,后排座位才是最安全的位置。
汽车前排座椅的安全气囊对成年人能形成保护,但对宝宝来说却十分危险:当气囊打开时,可能会打破宝宝的鼻梁和面部,甚至造成颈椎骨折。无论碰撞激烈还是缓和,以大约300公里/小时速度打开的气囊会严重伤害坐在前排的宝宝。越靠近气囊,伤害越重。
03.不能让宝宝使用成人安全带。
安全带是按照成人身材设计的,一旦发生车祸可能会勒住宝宝的脖子,造成致命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