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1年度优秀人民陪审员
予以表扬的通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及《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考核办法》,结合人民陪审员个人述职、思想品德、陪审工作实绩、工作态度、审判纪律、审判作风等综合表现,经考核工作办公室研究决定,陈惠珠、陈钧鸿、陈坤炎、陈伟鑫、邱礼茂、翁丽珊、吴春苗7名人民陪审员2021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
现对以上人民陪审员予以通报表扬。希望受表扬的人民陪审员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陪审工作中充分发挥参审优势,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继续为我院审判工作的有效推进作贡献。
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