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广东省节约用水办法》《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清远市水利局关于印发<清远市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等要求,科学有效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推动水资源节约和可持续利用,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用水需求和过程管理,控制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清远市水利局印发了《清远市实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实施细则 (试行)》,明确对全市城镇公共供水管网供水的非居民用水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
为实现网上一站式服务和精细化管理,清城区水利局组织技术力量搭建了“清城区计划用水”小程序并已经上线,将为今年清城区全面推进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工作打好坚实基础。
计划用水户可从微信“小程序”中搜索“清城区计划用水”,点击进入用户登录界面后,输入账号密码即可登录系统,获取年度用水计划量,可申请调整计划用水量并了解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相关文件。
水行政主管部门
每年下达年度用水定额计划,各用水户根据下达的年度用水定额计划分解每季度用水定额计划并报本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用水户
因产品结构调整、生产规模扩大等原因确需增加本年度用水定额或用水计划指标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可在该程序上申请)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重新核定定额水量或计划水量(调整每季度用水计划的,应当在用水计划实行15个工作日前提出申请)。
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实施的重点不是加价,而是节约用水,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实施该制度,可以通过加价杠杆倒逼企业加强用水管理,减少企业用水成本,让大家真正树立“科学用水”“以水定产”的意识,对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城镇节水减排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