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清新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开展
夏季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时,
查获一名时隔一年半“二次酒驾”
还准驾车型不符的驾驶人。
8月18日凌晨1时许,清新交警在清新区太和镇清和大道夜查执勤时,依法对一辆轻便二轮摩托车进行例行检查,驾驶人浑身散发着酒气,民警随即示意驾驶人徐某停车并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测试,检查结果为69mg/100ml,符合酒后驾驶国家标准。
经进一步调查发现,徐某持有准驾车型为C1M,并非准驾车型为E的摩托车驾驶证,属于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非汽车类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且2021年3月因饮酒后驾驶被公安机关交警部门处罚,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俗称“二次酒驾”。
经了解,徐某于8月17日20时许在朋友家中聊天,期间喝了一瓶600ml的啤酒,于8月18日凌晨驾车回家,不料在途中被交警查获。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交警提醒
“二次酒驾”除了要被罚款,拘留外,驾驶证还将被吊销,且两年后才可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也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请广大驾驶员朋友,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一定要牢固树立“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平安出行!
来 源:交警大队
通讯员:毛碧纯
编 辑:大师兄
审 核:邓志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