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创造良好的交通秩序生活环境,近期,分局强力组织警力对东城辖区非法改装机动车、飙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4月26日晚23时许,分局交警大队东城中队联合巡警大队一中队、战龙突击队、清城铁骑到清飞公路、洲心大桥、凤城大桥等路段开展整治工作。
整治期间,民警发现清飞公路、洲心大桥桥底有较多摩托车停放聚集,有非法改装和违法飙车嫌疑。经拦截检查,对查获存在非法改装嫌疑的摩托车依法处理,并对现场其余车辆进行口头警告和普法教育。
什么是非法改装车?
非法改装车的定义: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改变了已认证或者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机动车;或者使用了查封、抵押、盗抢骗机动车的发动机(驱动电机)、方向机(转向器)、变速器、前后桥、车架(车身) 等五大总成之一组装的机动车。
常见非法改装行为
①非法加装尾翼
特征:
● 与存档相片不符
● 明显后期加装痕迹
②换装与登记参数不符的轮毂和轮胎
特征:
● 轮毂直径过大(贴近叶子板)
● 扁平比过小(轮胎厚度过薄)
● 不应有任何可能使人致伤的尖锐凸起物
③非法加装包围构件
特征:
● 车辆离地间隙明显过低
● 接近角、离去角明显异常
④违规换装排气喉装置
特征:
● 噪音明显超出同类型车辆
● 与同款车相比排气喉数量翻倍
⑤改变照明及信号灯颜色/数量
特征:
● 照明灯具光色不符合要求
● 与同款车相比灯具数量增多
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1、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2、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3、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4、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第一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拘留15天以下。
再次提醒各位车主
清城公安将持续从严打击
非法改装车辆、“炸街”扰民
“追逐竞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请文明参与交通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供稿:交警、巡警大队
责任编辑:小黄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