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供水、供电、供气相关单位、企业:
水表、电能表、燃气表(以下简称民用“三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民用“三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企业收费行为,确保量值准确可靠,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现就规范民用“三表”计量和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如下,请各相关单位、企业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01要知敬畏守法规
各相关单位、企业要深入学习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市场监管总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民用“三表”管理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切实增强遵法、守法及服务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确保各项规定得到严格执行。
02安装前要强检
安装使用民用“三表”前,须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首次强制检定,经检定合格并取得《强制检定证书》或加贴强制检定合格标识(封印标志)后,方可安装使用。无型式批准证书和假冒伪劣的,严禁安装使用。
03使用中要管理
使用过程中,要完善计量管理制度,对在用计量器具的产品信息、检定、安装和使用时间、到期轮换等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做好动态管理。
04到期要轮换
要落实好民用“三表”的轮换制度,对于到达轮换期限的民用“三表”须做好轮换工作,轮换前要做好轮换前信息报送、政策解读等工作。
05收费要准确
要严格按照水电气收费目录清单内项目提供服务并明码标价。属于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项目,应严格执行政府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属于市场调节价的项目,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应当落实明码标价要求,对收费价格进行全面、准确公示,充分保障用户知情权和选择权。要严格执行抄表周期,不得因抄表周期混乱、违规估抄、错抄等问题造成收费不规范,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各相关单位、企业要认真对照国家和省、市现行计量法律法规和收费政策,逐项进行自查自纠,对存在的违规收费问题立即整改,规范收费行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开群众投诉渠道和电话,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计量、收费纠纷并反馈结果。对使用中发现计量性能明显失准和用户投诉的民用“三表”应立即停止使用,双方协商后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送检期间应使用检定合格的进行替换,不得影响用户水、电、气的使用。
投诉举报电话:12345、12315。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4日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计量与认证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