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3·15晚会”曝光了多家网络平台以手机抽奖活动设置消费陷阱、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此类活动以“转盘抽奖”“扫码领券”“充值领券”“超值奖品”等形式为诱饵,诱导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支付费用或充值,涉及话费充值、停车场付费、白酒促销等多个场景,行为具有诱导性、隐秘性,存在规则模糊、兑现门槛高、隐蔽自动扣费等问题,涉嫌虚假宣传和消费欺诈,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
江门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各位经营者
对于竞价排名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广告”,与自然搜索结果明显区分。
除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的情形外,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广告”。
对于弹窗广告和开屏广告,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不得有下列情形:
1、没有关闭标志或者计时结束才能关闭广告;
2、关闭标志虚假、不可清晰辨识或者难以定位等,为关闭广告设置障碍;
3、关闭广告须经两次以上点击;
4、在浏览同一页面、同一文档过程中,关闭后继续弹出广告,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
5、其他影响一键关闭的行为。
不得以下列方式欺骗、误导用户点击、浏览广告:
1、虚假的系统或者软件更新、报错、清理、通知等提示;
2、虚假的播放、开始、暂停、停止、返回等标志;
3、虚假的奖励承诺;
4、其他欺骗、误导用户点击、浏览广告的方式。
全市广告经营活动主体要切实履行广告发布主体责任,认真加强广告发布审查,依法依规发布广告内容。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广告监测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广告行为。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注意甄别防范虚假违法广告,避免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