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门市消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6+3”工作安排,紧扣“激发消费活力”年主题,全力以赴扩内需促消费、优环境促发展、强维权惠民生,先后获评2023年度全省系统放心消费承诺工作积极单位及全省、全市系统信息工作优秀单位,获赠感谢锦旗(信)5面(封)。
深入开展“双承诺”活动。先后在开平赤坎古镇打造全市首个放心消费承诺旅游度假区,面向三江、赤坎、雅瑶、良西等服务区打造全市首批放心消费承诺服务区,将台山都斛海鲜市场打造为放心消费承诺市场,并将恩平烧饼特色街打造为全市首条放心消费特色产品街。率先在全省印发“双承诺”活动工作指引,在全省统一三大承诺保证基础上新增“诚信价格、无不正当竞争、诚信计量、先行赔付”等四大承诺,推动市场和消费者对“双承诺单位”形成信任印象,在全社会逐步树立“双承诺”活动品牌形象。全年共发展“双承诺单位”1543家。其中,放心消费承诺单位1416家,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店127家。截至2024年底,全市共发展“双承诺单位”5725家,放心消费承诺/无理由退货承诺商城(市场)44个、放心消费承诺电商园区1个、放心消费承诺旅游度假区1个、放心消费承诺服务区5个、放心消费特色产品街1条。
主动融入湾区维权合作。紧抓“港澳车北上”“大桥经济”等机遇,联合澳珠两地消委会编制发布《企业维护消费者权益指导手册》,为企业提供消费维权指导和参考,帮助企业防范跨境营商法律风险;联合香港消委会编制《大湾区购房锦囊》,为香港消费者提供湾区置业指南;联合珠中横琴三地消委会召开联席会议,研讨“双承诺”活动提质增优路径。持续加强消费投诉协作,联合发布消费提示5条,处置涉港澳居民投诉各1宗,维护大湾区消费者合法权益。
有效化解消费纠纷。持续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高效处理各类消费投诉举报事项,全年共接收消费投诉举报4.8万宗,同比增长5.96%,办理咨询、建议1944宗,投诉按时办结率和举报按时核查率均达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319.6万元。全面落实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制度,全年共公示投诉信息24023条,公示率达97.07%。持续推动ODR机制建设,全年新增ODR企业48家,累计发展ODR企业139家,办理ODR工单2292宗,积极引导企业落实第一责任,自行与消费者快速和解,推动消费维权关口前移。
持续强化消费教育引导。紧扣“激发消费活力”年主题,先后开展10场次消费维权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持续拓宽消费维权宣传教育社会受众面和影响力。先后举办“3·15”系列宣传活动启动仪式、上线“民生热线”节目、开展消费维权“三进”活动、公布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举办消费维权抖音宣传活动、上线“江门市消委会”微信视频号、举办放心消费“双承诺”新媒体宣传活动、放心消费宣传周活动等,辐射各类消费者达600多万人次。围绕年内消费热点,先后发布公用事业服务、燃气热水器、黄金消费、成人教培等消费提示警示40多条次,有力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依法维权。
做好投诉举报数据分析运用。发挥数据分析“晴雨表”作用,主动向市政府报送全市投诉数据分析报告,反映消费投诉趋势和热点难点,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数据参考。围绕预付卡、文旅消费等热点问题,向商务、文广旅体、市场监管等部门发送投诉举报热点告知函,提醒行业主管部门强化监管,从源头减少消费纠纷。
加强重点领域监督。参与由市发改委、市通讯运营商组织举办的物业收费、通讯行业资费等工作座谈会,明确要求相关企业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主动做好明码标价、宣传解释及维护消费者权益等工作职责,营造行业放心消费环境。针对成人教培行业开展约谈共7场次,督促相关企业重视消费者诉求,积极落实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及时妥善处理消费投诉。配合相关部门加强重点领域消费监督,维护良好市场经济秩序。
2025年,市消委会将紧扣“共筑满意消费”消费维权年主题,以提升消费体验为目标,强化消费维权,助力消费政策,传播消费知识,有力有效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法定职责,切实肩负起消费维权枢纽责任,推动提升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水平,为全方位提振消费、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来源:市消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