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前提】
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前需先办理失业登记,对符合条件但未办理失业登记的申请人:
①通过现场办理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需一并为其办理失业登记;
②通过网上办理的,需先办理失业登记,并待失业登记通过后再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对象范围及申请材料】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具有本省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处于无业状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符合以下任意一种类别的人员可以申请办理。具体人员类别和所需提交资料可长按以下二维码详细了解:
【办理方式】
江门市就业困难认定以自愿申请为原则,可通过:
一、PC端办理
线上访问“广东政务服务网”
搜索“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点击“在线办理”。
二、现场办理
1、江门市户籍人员,可到户籍地(常住地)所在的街道(乡镇)或社区(行政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平台)办理。
2、广东省内其他地市户籍且常住地在江门市的人员,可到常住地所在的街道(乡镇)或社区(行政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平台)办理。
【办理流程】
申请人自愿提出申请后,通过初审→公示→审核完成认定。
【办理时限】
21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核实无误的按规定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在《广东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印章。对审核未通过的,在《广东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上注明原因,出具《不予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告知书》。办理结果依法送达本人。
【常见问题】
已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就业困难人员身份,并将《取消就业困难人员身份告知书》依法送达其本人:
1.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3.入学、服兵役、移居境外的;
4.6个月内拒绝接受公共就业服务3次以上的,或终止就业需求的,或主动提出要求退出认定的;
5.已实现就业创业或失业登记被注销的;
6.城镇“零就业家庭”或农村零转移就业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中至少有一人已实现就业创业的;
7.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8.因提供虚假信息获取就业困难人员身份的;
9.存在骗取、套取就业补助资金行为的;
10.因失去联系等原因而无法为其提供公共就业服务且其本人也不主动联系提出就业服务需求超过6个月的。
【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哪些就业创业政策?】
一、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 本省脱贫人口、就业困难人员属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已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协议或劳务协议。补贴标准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据实给予劳动者补贴;补贴标准高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劳动者补贴。最长不超过1年。 二、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已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灵活就业类型登记就业,并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可申请300元/人/月的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最长可申领3年。
三、一次性创业资助
符合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本省脱贫人口、返乡创业人员和回国创业华侨等创办初创企业满6个月以上,且申请补贴前连续3个月有在职员工(不含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申请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可申请一次性10000元创业资助。
四、创业租金补贴
符合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本省脱贫人口、返乡创业人员和回国创业华侨等创办初创企业满6个月以上,且申请补贴前连续3个月有在职员工(不含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申请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可申请每年度最高6000元补贴,累计申领时间不超过3年。
五、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符合条件的个人借款人和小微企业借款人,可申请额度最高50万元、期限最长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且给予部分贴息。
长按以下二维码详细了解:
【补贴申请网址】
一、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在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申请办理
二、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仅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单一险种的,在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办理
同时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在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办理
三、回国创业华侨人员申请一次性创业资助和创业租金补贴的,在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办理
其他人员到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办理
江门市就业创业政策咨询联系电话
江门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