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会区检察院研发的“市场主体恶意注销规避执行民事监督模型”已上架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
该模型实用性强,数据获取简单,应用方便,成案率较高,上架以来,已有多家检察院应用该模型后发现监督线索并监督成案。
模型背景
- 从个案发现企业恶意注销线索
在新会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支持起诉案中,劳动者在获法院胜诉判决支持后,新会区检察院在跟踪判后履行情况,发现案中作为被执行人的某公司不但没有履行支付义务,且在案件强制执行期间注销登记,导致劳动者的申请强制执行案件陷入执行僵局。
经多方调研,新会区检察院发现上述公司恶意注销登记规避法律义务的情形并非个例,对法治社会和营商环境存在严重风险隐患。
据此,新会区检察院构建“市场主体恶意注销大数据监督模型”。
- 模型特点和优势
(1)企业注销数据(源于市场监督管理局)
(2)生效执行裁判文书(源于人民法院或中国裁判文书网)
执行监督:建议人民法院及时告知申请执行人具有申请变更、追加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的权利,对恶意注销规避执行的市场主体予以司法惩戒。
支持起诉:支持已获得对公司债务有胜诉债权的债权人另行向股东提起诉讼,打击市场主体恶意注销登记规避执行情况。
监管衔接:检察机关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同时法院向市场监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移送相关市场主体恶意注销行政违法行为线索,市场监管部门向检、法查询拟申请注销的市场主体的涉诉情况,实现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工作有效衔接。
社会成效
- 助力市场主体诚信体系建设
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7件,涉及执行标的额360余万元,促成执行和解2件。支持债权人提起股东连带责任之诉,共办理支持起诉4件。对辖区内6家公司明知负有涉诉债务仍以虚假的清算报告或作出虚假承诺不负有债务的方式申请注销登记的情形,建议市场监管部门撤销上述公司的注销登记。并向其他辖区检察机关移送恶意注销线索3条。
- 建立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协作机制
新会区检察院牵头与人民法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联合签订《关于加强市场主体失信联合惩戒规范执行与协助执行机制的意见》。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如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市场主体明知负有债务,却仍以虚假清算报告或全体股东作出虚假承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及时通过检察建议、司法建议等方式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馈。
使用贴士
- 模型查找
进入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主界面,依次选择“模型中心--监督模型库--最高人民检察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东省江门市人民检察院--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检察院--“市场主体恶意注销大数据监督模型”,点击五角星进行收藏。
- 模型应用
在“模型中心→我的模型→运行”,通过导入数据模板内相关数据,即可筛查出相关法律监督线索。
文章来源于新会检察,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