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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是广东省最早成立党组织的地区之一,1924年中共新会支部成立,点燃了葵乡的革命星火。在中共新会支部成立100周年之际,新会区档案馆推出《档案里的党史》专栏,与大家在历史档案中回顾中共新会支部成立百年的红色故事,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激励全区干部群众在千亿GDP新起点上再出发,奋力打造“强区强镇富民兴村”的高质量发展示范标杆。
1949年10月底,新会县全境解放,政治、经济形势已彻底变化,党的中心工作由原来开展武装斗争、夺取政权转移到建设和巩固新政权、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开展各项民主改革上来。
1949年11月底,粤中地委决定,建立中共江会区工作委员会(简称“江会区工委”), 周天行任书记,杨德元、冯光任副书记。江会区工委隶属粤中地委,机关驻江门镇,并在县内8个区和会城镇建立了基层党组织。
新中国成立后,新会全县一共有8个区,68个乡。1949年11月28日,区军管会委任新会一、四、七区的区长,1950年1月22日,委任二、三、五、六、八区的区长。至此,全县八个区的区长均已配齐,建政的各项工作得以开展。1950年6月25日,新会县第一个乡人民政府——三江乡人民政府成立。
1950年3月,经新会县有关方面协商,选举产生了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共324人。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会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选出常务委员39人,候补委员29人,杨德元为常务委员会主席,陈兴中、文植虞、陈伯涛为副主席。
新会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大会妇女代表合影
1950年4月,粤中地委决定,撤销中共江会区工委,建立中国共产党新会县委员会(简称“中共新会县委”),机关驻会城镇。杨德元任代理县委书记,冯光任副书记。
遵照中央的指示,中共中央华南分局和广东省人民政府从1950年2月起,在全省开始了统一财经的工作。财经工作的统一,金融物价的稳定,标志着全县财政经济状况基本好转,国营经济在市场上的领导地位已经初步确立。这一胜利,不仅结束了新会解放前连续10多年通货膨胀、物价飞涨的局面,而且使新生的人民政权站稳了脚跟,从经济上巩固了人民革命的胜利,为全面恢复和发展新会的国民经济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