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社区矫正与检察监督跨区域协作,规范和提升社区矫正与检察监督工作水平,2024年9月20日,新会区检察院、新会区司法局与台山市检察院、台山市司法局召开新台社区矫正和检察监督跨区域协作座谈会。
会上,与会检察机关和社区矫正机构就本地区社区矫正工作概况、检司联动及跨区域协作事项开展工作交流,共同会签了全江门市首个《关于建立社区矫正与检察监督跨区域协作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根据《实施办法》内容,新会区与台山市将在社区矫正工作的多方面展开深度合作。
一是建立和完善信息交换平台,共同研究和实现跨区域活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共享社区矫正工作动态信息,实现社区矫正工作的跨区域无缝对接。通过召开沟通协调工作会议、开展联合巡回检察和联合听证会,确保社区矫正对象在跨区域活动监管帮扶联防联治。二是建立委托异地协管协查和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对跨区域活动的社区矫正对象,实行共同监管,互认教育学习、公益活动经历,以及异地财产线索核查。着力解决执行标准不一致,衔接配合不到位等问题。三是实现检察全流程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跨区域活动申请审批、失联脱管、司法机关处罚或采取强制措施、财产刑履行、突发事件处置和异地检察院协查等,实现“协调监管、信息交换、全程闭环”的社区矫正监管监督联动模式,确保跨区域社区矫正监管衔接到位、协作有序、开展有效。
新会、台山同根同源、同风同俗。加强两地社区矫正跨区域交流与合作,对整合两地法治资源,维护接壤地区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下一步,两地司法部门将同向发力,不断借鉴和总结协作机制运行中的成功经验,积极拓展协作领域和范围,将协作机制进一步推广到我市其他地区,提升毗邻地区社区矫正管理水平和检察监督质效,以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法治江门、平安江门建设。
文章来源于:新会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