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名特优新” 个体工商户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对品牌口碑好、经营有特色、产品质量优、思路理念新的个体工商户定期进行认定和重点培育,江门市组织开展第二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申报认定工作,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全国“名特优新”培育平台自主申报。
1.申报时间:2024年10月31日前。
2.申报条件
江门市辖区内不存在以下情形的个体工商户
(一)个体工商户登记状态为非存续的(即不含吊销、注销、撤销状态);
(二)个体工商户未报送申报之日前上一年度年度报告的(当年新成立的个体工商户除外);
(三)被市场监管部门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尚未恢复正常记载状态的;
(四)被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实施信用修复的;
(五)被税务部门列为“非正常户”,尚未解除的;
(六)依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已办理歇业备案,尚在法定最长歇业期内的(季节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除外);
(七)申报或推荐之日前2年内,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罚款及以上行政处罚信息,尚未完成信用修复的;
(八)有违法行为正在被行政机关调查处理的;
(九)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十)其他不宜纳入分类培育的情形:如调查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等。
3.申报入库标准
(1)“名”即知名个体工商户
产品和服务质量好、诚信经营、有一定品牌影响力;在县级及以上行政区域有较高市场占有率或知名度;拥有商标品牌且有一定知名度;在“小个专”党建方面获得过表彰奖励等。申报需满足以下任一认定条件:
(2)“特”即特色个体工商户
依托区域文化和旅游资源,经营旅游接待、餐饮服务、手工艺制作、土特产品销售等地方特色产品和特色服务,经营理念或经营方式独特,具有代表性;持有或获准使用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特优新农产品证书等。申报需满足以下任一认定条件:
(3)“优”即优质个体工商户
长期诚信经营超过一定年限;拥有县级以上政府认定的老字号、非遗工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乡村工匠等传统文化标志;经营者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技能荣誉;经营者拥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并实际从事关联行业;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质量认证等。申报需满足以下任一认定条件:
(4)“新”即新兴个体工商户
率先从事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经营,在当地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有效带动产业发展和周边群众致富;拥有与经营范围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依托互联网从事文艺创作、自媒体、直播带货等活动,在相关平台的美誉度高、粉丝量或用户数量大,经营状况良好等。申报需满足以下任一认定条件:
4.申请步骤
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登陆全国“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平台(网址:https://mtyx.gtgsh.com)自行申报。(点击文末左下角“阅读原文”可直接进入)
申报具体流程:
(1)选择广东省江门市××市(区),点击“进入地方申报窗口”,点击登录“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如还未有电子营业执照的,按系统操作步骤完成电子营业执照申领。
(2)阅读填报须知及承诺声明,点击“同意”。
(3)填写基础信息,在文本框中填写经营者身份证号、经营者手机号码、吸纳就业人数(人)、缴纳社保人数(人)、营业收入(万元)、净利润(万元)、个体工商户介绍/简介,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注:在填写基础信息前,先确认省市区县与申报的个体工商所在地区一致,如不一致请前往首页重新选择)
(4)选择所要申报的名、特、优、新中的一类,点击“下一步”。
(5)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真实情况,如实填写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温馨提示:全国个体工商户发展网(https://www.gtgsh.com)名特优新专栏设有“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展示区,老板们申报第二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时,记得将自己的店面照片拍好看哦!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