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男性”“男性优先”,你有见过这样的招聘信息吗?许多女性求职者,即使有机会进入了面试,经常也要面临来自用人单位的“孩子多大了?”、“有计划要二胎吗?”等等关于婚育状况的问题。
针对女性求职者在求职中遇到的用人单位不公平招聘要求,新会区检察院开展了专项监督。
新会区检察院经调查发现,有的用人单位在我区多个网络招聘服务平台和现场招聘会发布的招聘信息,含有“限男士”“男士优先”“女性已婚已育优先”等具有性别歧视、限定妇女婚姻生育状况等内容。而这些招聘岗位主要为操作工、司机、排版员等,并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不符合女性工作的岗位。
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对禁止就业性别歧视、限定妇女婚姻生育状况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限定为男性或者规定男性优先;不得将限制结婚、生育或者婚姻、生育状况作为录(聘)用条件。
上述用人单位的招聘行为侵犯了妇女平等就业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破除女性就业“性别门槛”
新会区检察院与相关行政机关召开磋商座谈会。会上,新会区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通报10多家用人单位发布违法招聘信息的调查情况,双方在如何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益、规范用人单位和网络招聘平台的招聘行为、加强宣传教育等方面达成共识。
会后,相关行政机关高度重视,及时约谈了相关用人单位督促其整改,开展专项整治网络招聘平台行动,并加大对保障妇女平等就业的普法宣传力度,强化政企妇女权益保护意识。
女性是社会的“半边天”,妇女权益保障涉及劳动权益保护、人格权益保护等方面,切实增强妇女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仅是关乎女性个人价值的“小事”,更是城市文明进步和高质量发展的“大事”。
反对就业歧视,保障妇女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是尊重和保障妇女权益的必然要求。下一步,新会区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持续聚焦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人身和人格、财产等方面的权益保障,为妇女平等参与竞争和享受发展成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稿件来源于新会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