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平安冈州】男子酒后开车遇交警,弃车狂奔终落网)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酒驾是一条高压线
但还是有人以身试法
不仅酒后开车
面临检查时还百般逃避
连日来
新会交警开展
酒驾醉驾夜查统一整治行动
查获多起酒驾醉驾违法行为
案例警示
10月27日晚,新会交警大队会城中队在冈州大道中新桥岗开展夜查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20时30分许,一辆黑色小轿车从浐湾岗往新桥岗方向行驶,当该车行驶至检查点约100米处时,突然连续变道驶入内巷,随后驾驶员停车弃车逃离。执勤交警立即上前拦截,并成功控制该名驾驶员。
随即,执勤交警对该驾驶员陈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陈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3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陈某交代,当晚在大泽镇吃晚饭期间喝了洋酒,饭后抱着侥幸心理开车回家。当行驶至冈州大道时,陈某发现前方有交警查车,由于酒后驾驶,心虚的陈某害怕被处罚,于是慌不择路,弃车而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交警部门依法对陈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酒后驾驶的危害
影响视觉。一般人在正常状态下的视野可达到180度,一旦饮酒,视野就会缩小,影响观察范围。
影响触觉。饮酒后,人的手、脚触觉能力会大大降低,可能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影响判断和操作能力。饮酒后,人对声、光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影响疲劳。饮酒后,人会出现困倦、短暂睡眠等情况,相当于“闭着眼睛开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新会公安提醒
切莫在酒驾的边缘试探
更不应该为逃避处罚
罔顾自身安全
在街头狂奔
希望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
时刻绷紧安全弦
安全出行,平安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