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夏季行动】台山交警强力整治非标电动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
非标电动三轮车
因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
不能在公安车管部门办理牌证
但因其轻便、灵活、操作简单
并在一些不法商家“无需上牌”
“无需考取驾驶证”的忽悠下
部分不明群众还是会购买使用
认为其既可载人又可载货
非常实惠和实用
殊不知大多数非标电动三轮车
车辆属性实际为三轮摩托车
驾驶人未考取驾驶资格
并且在驾驶过程中不戴安全头盔
甚至随意穿插在车流中等违法行为
会影响到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扰乱道路交通秩序
对于此类交通违法行为
交警蜀黍坚决不赞同
必须严查、严处、严管
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台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夏季交通综合整治行动的工作要求,在全市范围强力开展电动三轮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辖区电动三轮车的出行规律和特点,台山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在台城城区及乡镇地区重点路段,对此类车无牌无证、逆向行驶、闯红灯、违法载人、不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势要营造高压严管态势,努力构建我市安全文明、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民警对违法人员
进行劝导、查处
增强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今天我们曝光一批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发现的,以及市民举报的有关电动三轮(摩托)车不戴头盔、违规载人、违规加装雨蓬等不文明现象,欢迎广大市民朋友共同探讨。
三轮(摩托)车不是“万能车”
在驾驶过程中违法有多危险
你知道吗?
三轮车事故案例
01
冲红灯+未戴头盔
2023年3月26日4时38分许,满某江驾驶无号牌电动三轮车(搭载:李某英)沿深圳市南山区听海大道行驶至一交汇路口时,与一辆小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满某江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李某英受伤。
违法行为及事故责任认定:经调查,满某江未取得相关驾驶证,驾驶未登记亦未取得临时通行牌证的正三轮轻便摩托车上道路行驶,行驶中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且未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过,其过错行为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
02
醉驾+随意变道
2022年9月6日18时4分许,王某成驾驶无号牌电动三轮车沿深圳市光明大道行驶至晨光乳业有限公司路段时,与同方向行驶的一辆货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王某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违法行为及事故责任认定:经调查,王某成未取得相关驾驶证,驾驶未登记亦未取得临时通行牌证的正三轮轻便摩托车在醉酒状态下上道路行驶时,未经观察突然变道,且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
大多数电动三轮车的车辆属性为三轮摩托车,在我市台城城区许多主要道路和区域限制通行。其次,部分电动三轮车为“三无”拼装车,是禁止销售生产且无上路资格的。
1
车辆安全性能差
电动三轮车的车辆转向、制动等安全部件安全性能普遍较差,存在制动不良等情况。在违法载人或装载货物的情况下,由于重量增大、重心增高等方面的原因,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车辆难以控制,可能会出现车毁人亡的恶性事故。
2
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
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员大多没经过正规的驾驶技能和交通安全知识培训,交通安全意识较为淡薄。驾驶人时常图一时方便,心存侥幸把电动三轮车当成了客货两用的车辆,这样的行为存在着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3
扰乱正常秩序,容易引发事故
电动三轮车在行驶时,由于车速比自行车、行人要快,极易发生刮擦事故;部分电动三轮车存在人货混装、占道通行、突然掉头、车况不良等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4
事故赔偿责任难承担
电动三轮车大都没有办理保险,一日发生事故,电动三轮车车主很难承担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乘坐人无法得到应有的赔偿。万一在三轮车上“出事”了,大多数乘车人极有可能是“哑巴吃黄连”。
处罚不是目的安全才是第一
台山交警提醒各位交通参与者
千万别拿危险当捷径
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