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过度包装该“瘦身”!江门市公布茶叶过度包装典型案例(第一批))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关于开展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行动的部署要求,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执法检查、标准宣贯、发起集体倡议等形式,坚决遏制茶叶过度包装现象,护航江门市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公布第一批典型案例。
案例一:蓬江区市场监管局查处蓬江区某茶业商行销售过度包装茶叶案
7月19日,蓬江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蓬江区某茶业商行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其经营场所销售的一款“柑普茶”共有5层包装,超过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09)规定的包装层数要求。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蓬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据该法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涉事经营主体已主动下架相关产品。
案例二:新会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新会区会城某茶行销售过度包装茶叶案
7月17日,新会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新会区会城某茶行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的一款“柑皮普洱茶”共有5层包装,超过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09)规定的包装层数要求。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新会区市场监管局依据该法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涉事经营主体已主动下架相关产品。
案例三:开平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开平市三埠某茶叶商行销售过度包装茶叶案
7月20日,开平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开平市三埠某茶叶行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的一款“大益80周年纪念礼盒”共有5层包装,超过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09)规定的包装层数要求。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开平市市场监管局依据该法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涉事经营主体已主动下架相关产品。
案例四:鹤山市市场监管局查处鹤山市沙坪某商行销售过度包装茶叶案
7月17日,鹤山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沙坪某商行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的“陈皮六堡茶”“乌金普洱茶(熟茶)”均有5层包装,上述两款商品超过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09)规定的包装层数要求。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规定,鹤山市市场监管局依据该法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涉事经营主体已主动下架相关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