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市人民法院关于近期诉讼服务
活动事宜调整的公告
根据当前最新疫情防控形势和上级关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请近期前来我院立案、开庭及办理其他事务的群众知悉如下规定:
1.即日起,江门市外来(返)开人员(含当事人、律师等诉讼参加人)到我院现场办理立案、调解、开庭、收转材料、信访、执行等相关诉讼事务,应在始发地检测1次核酸,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来(返)开,来(返)开应在12小时内或提前向镇(街)报备,抵开后再配合做好核酸检测“三天两检”【即外地来(返)开平当天起三日内(第1、3天)在开平市辖区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且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行程卡带星号的人员,需配合做好核酸检测“七天三检”【即外地来(返)开平当天起七日内(第1、3、7天)在开平市辖区内完成三次核酸检测,且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2.继续实行线下立案、信访预约制,如确需到现场立案的,请提前一天预约,预约成功后可在指定时间到现场办理(咨询电话:0750-2212945)。申诉信访的,尽量通过信访咨询电话反映情况,或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书面材料信访。如确需到现场反映信访诉求的,请拨打信访咨询电话进行预约(联系电话:0750-2235037)。
3.外地来(返)开和行程卡带星号的诉讼当事人、代理人,请及时与案件承办团队联系,提前咨询开庭安排及疫情防控等相关事项,并建议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s://ssfw.gdcourts.gov.cn)“粤公正”小程序办理申请网上立案、在线调解、网上开庭等诉讼业务。
因上述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的诉讼活动不便,敬请谅解。我们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防控措施,并通过法院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发布。感谢大家的理解与配合。
特此通告。
开平市人民法院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