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十五月儿圆,家家户户庆团圆。
虎年元宵节当天,江门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和鹤山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均分别收到一封来自千里之外的雁书——司法救助申请人周某手写的感谢信,一份格外有温度的元宵节礼物。
周某致信
江门市检察院
感谢国家、感谢党、感谢承办这个案件的各级部门和各位工作人员,这笔救助款改善了我一家人的生活,让两个小孩可以正常上学,让我父母身上的负担得以减轻,也让我燃起了对生活的信心和希望。
纸短情长,五百多字的信件,字里行间充满了对生活的希望,饱含对党、国家、检察机关和承办检察官的感激之情,道出了浓浓检民情,倍暖人心。
来信人周某,年仅30岁,原本拥有幸福的家庭,突遭重大变故致下半身瘫痪,生活无法自理。其妻在事发后离家出走,留下两名年幼的子女和周某年迈的父母无人照料。侵权人经法院强制执行仍没有履行民事判决的赔偿义务,周某一家五口每月仅靠900元的社会救助金维持生活,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
获知周某一家的情况后,鹤山市人民检察院迅速行动,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并主动报请江门市人民检察院启动两级院联合救助,最终决定给予周某及其子女、父母发放救助金合共126052.5元。同时,注重扶贫和扶志相结合,两级检察院办案人员多次耐心对周某进行心理疏导,引导其积极面对生活的打击,并商请周某户籍地相关部门在社保、低保和就业等方面开展多元救助,助力周某的家庭走上正轨,最大限度传达检察温情。
救助金发放后,江门市和鹤山市检察院办案人员均主动延伸检察服务,多次电话回访,关注周某一家人的生活状况、子女学业成长、救助金使用等情况,鼓励其自立自强。近期的一次电话回访中,周某欣喜地告诉检察官,春节前自己参加当地政府组织的再就业培训项目——抖音直播,其妻子也回到家中,一家人的生活正逐步回归正常轨道,写下信件表达自己最诚挚的谢意和最真挚的感激之情。
周某致信
鹤山市检察院
江门市两级检察机关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的殷殷嘱咐,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能动履职,将司法救助与心理疏导相结合,坚持扶贫救助与扶志救助并重,让司法救助止于至善,彰显为民司法的检察担当,切实为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