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嫌驾驶套牌车,路上遇到铁骑拦截立即闯灯逃跑。交警一查,竟有4套车牌!
群众报警称“被套牌”
近日,蓬江交警大队接多名群众报警,称其名下摩托车收到交通违法信息,但其并没有在该时间在违法路段行驶。经蓬江交警联合交警支队指挥大队深入调查,发现违法车辆与登记车辆的外形不一致,涉嫌“套牌”,交警部门立即对违法车辆进行布控。
男子遇铁骑立即闯灯掉头离开
2022年1月20日11时许,一辆悬挂粤J1****8号牌的布控车辆行经建设路,铁骑队员收到指挥大厅指令后发现该车在建设路跃进路口停车候灯,立即上前拦截,但该车驾驶员发现前方有铁骑队员,立即驾车闯红灯掉头离开。
2022年1月21日11时许,一辆悬挂粤JU***P号牌的布控车辆在环市三路白沙大道西路口停车候灯,铁骑队员收到指令后立即上前拦截,但该车驾驶员发现前方有铁骑队员,再次驾车闯红灯掉头离开。
确定违法车辆驾驶员陈某
两次不配合检查,交警部门经深入分析研究,发现悬挂粤J1****8号牌和粤JU***P号牌的车是同一辆车,驾驶员是同一人,并确定了驾驶员为陈某。
1月25日,蓬江交警根据相关信息到达陈某居住地,成功查获陈某及其违法车辆,并在车内找到4副车牌。
经调查,陈某向民警交代,其驾驶的车辆是以3000元的价钱在网上购买的,该车是二手车,没有行驶证没有保险,当时该车悬挂着粤J1****8号牌,另外还有三副号牌(粤J7***Y、粤JU***P和粤JJ***3)是卖家附送的。陈某告知民警,该车是他日常用于送外卖的,为了“及时”送达外卖便经常实施冲红灯等违法行为,为了躲避处罚和交警的追查,于是频繁更换车牌。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陈某实施使用其他车辆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5000元的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企图利用“小聪明”逃避处罚
最终只是损人不利己!
江门交警再次提醒广大市民,马上到春节了,唯有遵纪守法,方能平安顺心团圆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