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鹤山交警继续针对,车辆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多次违法未处理的企业、所有人点名曝光,提醒“榜上有名”的小伙伴,赶紧行动!!
下述企业
存在逾期未检验、未报废及违法未处理
(如已处理,请忽略此信息)
“上榜”了怎么办?
请以上隐患车辆所有人
尽快检验、报废车辆
处理违法纪录
法律小课堂
1、逾期未检验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登记规定》等法律规定,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上路行驶,将被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规定:连续在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年检的情况,车辆将被依法强制报废处理。
逾期未检验的车辆不能定期接受安全技术性能检验,安全系数得不到保障,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容易导致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生命财产损失。
2、逾期未报废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以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逾期未报废车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驾驶逾期未报废车辆上路行驶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机动车报废流程
(一)办理流程
1、将车辆和相关证件交有资质的旧机动车回收机构;
2、旧机动车回收机构到车管所办理车辆报废,并将车管部门出具的注销证明交车主。
(二)旧机动车回收机构
一:江门市物资股份有限公司鹤山经营部
地址:鹤山市桃源镇蟠龙富民工业城
联系电话:0750-8212262
二、广东南粤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南粤机动车报废回收拆解厂)
鹤山便民服务点地址:鹤山市穗鹤车城K13号
电话:0750-8802113
三、江门市骏诚再生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鹤山市址山镇云乡紫云路76号(报废场)
电话:0750-8813383
鹤山便民服务站地址:鹤山市陈山高速路口旁俊锋车城内1号
电话:0750-8938383
18033113383
3、多宗违法未处理
相关规定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七条:对有三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拒不接受处理的,暂扣行驶证和违法行为人驾驶证。对有十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拒不接受处理的,暂扣机动车、行驶证和违法行为人驾驶证,直至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完毕。